顾雏军案判决结果,涉案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周易八卦 2025-04-24 07:58www.huluw.com周易八卦

标题:顾雏军案:从刑事责任到国家赔偿的历程与

一、案件背景

顾雏军案,一起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案件,自2008年至2009年原审判决以来,经历了漫长的法律诉讼历程。

二、判决历程

1. 原审判决(2008-2009年)

顾雏军及其他涉案人员因上述多项罪名被定罪,顾雏军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80万元。

2. 再审改判(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撤销了原判中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仅以挪用资金罪对顾雏军进行改判,刑期缩短至五年。其他部分原审被告人被改判无罪,张宏的挪用资金罪维持原判。

三、国家赔偿(2023年)

因再审改判导致顾雏军被超期监禁771天,法院依法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并返还已执行的8万元罚金及利息。

四、涉案者法律责任的具体承担

1. 刑事责任

顾雏军:再审后仅对挪用资金罪承担刑事责任,刑期调整为五年,并已实际服刑及获得减刑。

张宏:维持挪用资金罪的定罪,但刑期改为缓刑。

姜宝军等:再审改判无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 经济责任

原判罚金680万元中,仅挪用资金罪对应的部分需执行,其余已撤销罪名涉及的罚金被返还。顾雏军等人被追缴或返还的违法所得将依法处理。

3. 行政责任

顾雏军因证券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以永久性市场禁入及30万元罚款。科龙电器及其他责任人员也分别被罚款和处以市场禁入。

五、案件影响与法律要点

1. 再审判决明确了虚增利润等行为的法律界限,即虽违法但未达到“严重损害股东利益”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2.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和证据规则,部分事实因证据不足或法律错误被排除。

3. 国家赔偿标准严格按照法定计算方式,不因人而异。

此案不仅反映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展现了我国司法体系对于经济犯罪的不断完善与严谨态度。从原审到有罪到再审改判无罪,再到国家赔偿,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严谨,为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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