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被判赔4000万
案件背景与纷争历程:李亚鹏与泰和友联的商业合作波折
回溯至2012年,一场备受瞩目的商业合作在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展开。当时,李亚鹏兄弟通过其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公司与泰和友联签订了一份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泰和友联毫不犹豫地注资6000万元,获取了雪山公司10%的股份。协议中明确约定了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到期时泰和友联可先行收回0万元的固定权益收益。
项目的进展并未如预期般顺利。由于种种原因,李亚鹏兄弟未能按期支付约定的款项。2015年4月,面对违约争议,双方经过协商签署了一份《承诺函》。李亚鹏在其中郑重承诺,将在2015年12月25日之前支付0万元。遗憾的是,这一承诺也未能如期履行。
诉讼之路与判决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合作彻底破裂,进入了漫长的诉讼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6日对此案进行了重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李亚鹏及其兄弟李亚炜需向泰和友联支付那笔未了的0万元,并附带利息。除了这一诉求外,法院的其他诉求被驳回。
李亚鹏并未接受这一判决结果。经过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6日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并驳回了李亚鹏的上诉。法院明确认定其存在债务违约,需承担连带责任。至今,因债务而产生的利息已经累计超过千万元,这其中还不包括诉讼期间的利息损失。
执行困境与后续影响
判决后,李亚鹏兄弟并未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直到2023年4月,因未履行0万元债务的判决,他们被强制执行。同年10月,李亚鹏因持续未偿还债务,被限制高消费。这一事件不仅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对其商业信誉及个人资产造成了直接影响。
李亚鹏的回应与案件时间线
面对这一连串的判决与执行,李亚鹏多次强调自己“未借过钱”,认为这起纠纷源于商业合作中的“权益分配争议”。他还表示将继续上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回顾整个案件的时间线:从2012年的合作签约到2015年的违约争议,再到多年的诉讼与判决,最后到执行阶段,这一案件反映了李亚鹏在商业投资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当其从演艺圈转型经商时,如“雪山文苑”项目等商业运作背后的资金链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